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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am永利集团学院在籍员工人身安全协议书

时间:2017-01-12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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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安全任协议书

为了加强员工管理以及贯确保公司员工的人身安全,根据《3044am永利集团官网员工手册》,特制定本协议书,凡离校员工及校内外住宿员工须遵守本协议:

第一条员工应严格遵守法律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增强人身安全防范意识,对本人、家长、学校负责。

第二条家长应积极主动配合学院做好员工人身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向学院反映有关员工的身心状况,以便家、院联合,共同培养人才。

第三条公司必须加强员工安全工作制度建设和对员工人身安全的教育与防范,对员工、家长负责,为社会培养合格的人才。

第四条  杜绝师生员工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杜绝师生发生非法集会、游行和罢课等群体性闹事事件。

第五条 组织师生员工集会、集体外出参观、学习等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严防群死群伤等意外事故发生。

第六条  师生要加强内部的团结,防止矛盾的激化。爱护公司的公共财物,创建安全文明单位活动。

第七条员工因下列情形出现的下落不明或伤亡学院不承担责任。

(一)违法犯罪而伤亡者;

(二)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而伤亡者;

(三)自行驾驶机动车辆而伤亡者;

(四)各种情形的自杀伤亡者;

(五)参加打架斗殴而伤亡者;

(六)自行外出郊游而伤亡者;

(七)擅自下河游泳洗澡而伤亡者;

(八)私自带、藏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引起的伤亡者;

(九)不经请假离校出走,下落不明或伤亡者;

(十)吸毒引起的伤亡者;

(十一)员工假期、离校期间出现的伤亡事故;

(十二)员工休假期间出现的伤亡事故;

(十三)未经批准在校外留宿造成伤亡者。

(十四)员工外出旅游、社会实践出现的伤亡事故。

(十五)不经劝告参与恐怖活动造成的伤亡事故。

(十六)参与“法论功”等邪教活动,而出现的一切后果。

第八条员工毕业离校后所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学院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员工若在校期间亡故,学院必须及时通知家长来校处理善后事宜,一般在事后五日内处理完毕。逾期学校可酌情自进行善后处理。

第十条本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三分,员工、家长、学院各持一份,三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员工签名:304am永利集团(盖章):经办人签名:

附:员工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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