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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4am永利集团员工测评方案

时间:2015-03-25 作者:  点击:[]

304am永利集团员工综合测评方案

实  施  细  则

(2015年 3月修订版)

1、本细则是对公司全日制在校老员工一学年内专业学习、能力表现等综合测评,是各班评定专业奖学金、评优评先和就业推荐的重要依据。

2、综合测评满分为100分,加分后若超过100分,按100计算。

3、本细则共分九个部分,计算公式为:前六部分各部分分数相加得出的总分乘以相应百分比再加入成绩总分。(注:第七部分分数直接加进总分。)

4、每学年开学初,对上学年进行综合测评。各班对员工的综合测评成绩排定名次,并装入员工档案。

 

第一部分   专业学习

一、     原则:本部分分学年期评成绩分和各类加减分;

     计算公式:专业学习=本学年期评成绩平均分×60%+加分项-减分项。

二、加减分细则:

1、本年大学英语过级考试,本科层次的员工过六级者加2分,过四级者加1.5分;获口试过级证书者加1分。

2、本学年获计算机省一级证者加0.8分,省二级证者加1.0分;获国家一级证者加0.8分,获国家二级证者加1.2分,获国家三级证者加2分,获国家四级证者加3分。

3、参加各级各类比赛(仅指与学业有关的各级各类比赛)或自己投稿(必须署名为304am永利集团XXX)校内(仅指《3044am永利集团官网学报》)校外刊物,发表学术论文。

   (1)在院级比赛中获一、二、三等奖及参加者分别加1分,0.8分,0.5分,0.3分;校级比赛中获一、二、三等奖及参加者分别加1.5分,1.2分,1分,0.8分;省级比赛中获一、二、三等奖及参加者分别加2分,1.8分,1.5分,1分;全国比赛中获一、二、三等奖及参加者分别加3分,2.8分,2.5分,2分。(同一项比赛内容不重复加分,就高不就低。)

   (2)在校省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文章者每人每篇可分别加0.6分,0.8分,1分。(若文章在比赛中获奖又在刊物上发表则不重复加分,就高不就低。)

4、本学年出满勤者加1分;旷课每节减0.4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事假、病假公假无真实假条者作旷课处理;病假、公假、事假不扣分。

5、参加社会实践并写出调查报告者获校级奖励的加1分,或院级奖励的加0.5分,没有提交社会实践登记表和报告的扣0.5分。(获校级和院级的不重复加分,就高不就低)

6、本年度获得会计资格从业证、人力资源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加1分。

7、科研课题立项获国家级、省级、校级的分别加3分,2分,1分。

8、 参加各类创业大赛获得奖励或者证书者:

(1)、在院级比赛中获一、二、三等奖及参加者分别加1分,0.8分,0.5分,0.3分;

(2)、校级比赛中获一、二、三等奖及参加者分别加1.5分,1.2分,1分,0.8分;

(3)、省级比赛中获一、二、三等奖及参加者分别加2分,1.8分,1.5分,1分;

(4)、全国比赛中获一、二、三等奖及参加者分别加3分,2.8分,2.5分,2分。

(同一项比赛内容不重复加分,就高不就低。)

 

第二部分     劳动卫生

一、原则:本部分占综合测评总分的4%。本部分为基准分60分,加减分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分后分数不得超过100分,超过者以100分计,减分后分数不得低于0分。

计算公式:劳动卫生=(60+加分项-减分项)×4%

二、加分细则:(同一内容加分,就高不就低)

1、在“寝室文化节”中,获学校奖励的寝室,寝室每人加4分;获院奖励的寝室,寝室每人加3分。

2、在每周校级卫生抽查中,成绩为优秀寝室每人加5分;成绩为不合格每人减5分。

3、在每周院级卫生中,成绩为优秀寝室每人加4分;成绩为不合格每人减4分。

4、本年度获得校级和院级“优秀文明寝室”称号的宿舍成员每人分别加10分、8分。学校和学院年度评比被评为不合格寝室的寝室成员每人扣10分、8分。

 

第三部分    宣传、社团

一、原则:本部分占综合测评总分的6%。本部分为基准分60分,加减分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分后分数不得超过100分,超过者以100分计,减分后分数不得低于0分。

计算公式:宣传=(60+加分项-减分项)×6%

二、加减分细则:

1、被校报或《3044am永利集团官网新闻网》采用的稿件每篇加6分。(注:该报员工记者及校、院宣传部成员减半加分)。被评为“优秀通讯员”等相关奖励的加6分。

2、参加校级书画摄影展获一、二、三等分别加12分,10分,8分;院级一、二、三等奖及参加者分别加10分,8分,6分,4分。(注:同一作品不重复加分,就高不就低。)

3、参加演讲比赛(包括英语演讲比赛)获校级一、二、三等奖及参加者加12分,10分,8分,5分;获院一、二、三等奖及参加者分别加10分,8分,6分,4分。

4、积极参加各种有益的社团活动,获得相关荣誉者每项加2分。

 

第四部分      纪检

一、原则:本部分占综合测评总分的10%,本部分为基准分为60分,加减分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分后分数不得超过100分,超过者以100分计,减分后分数不得低于0分。

计算公式:纪检=(60+加分项-减分项)×10%

二、加减分细则:

1、损坏公物每次减10分,打架斗殴者每次减20分。

2、无故缺席学院会议及集体活动者,每人每次扣6分,员工干部扣  8分(由纪检部给出名单)。

3、无故缺席学校会议及大型活动者,每人每次扣10分,员工干部扣12分(由纪检部给出名单)。

4、 违纪被学校通报批评者每人每次减5分。

5、 违纪被学校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者,每人每次减15分。

 

第五部分   文娱与体育

一、       文娱

(一)原则:本部分占综合测评总分的10%,本部分为基准分60分,加减分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分后分数不得超过100分,超过者以100分计,减分后分数不得低于0分。

计算公式:文娱=(60+加分项-减分项)×10%

(二)加减分细则:

1、本学年参加院举办的大型文艺活动的演出人员及负责人加4分。

2、代表院参加校大型文艺活动者每人加10分。

3、 院员工大型文艺活动主持人每人加8分。

4、大型员工活动的“优秀工作者”学校、学院分别每人次加6分、4分。

5、本年度参加校级文娱类比赛获一等,二等,三等及优胜奖参与者和负责人,分别加20分、16分、12分、8分。(比如辩论赛、情景剧、歌手比赛、舞蹈比赛等)

二、       体育

(一) 原则:本部分占综合测评总分的4%,本部分为基准分60分,加减分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分后分数不得超过100分,超过者以100分计,减分后分数不得低于0分。          

(二) 计算公式:体育=(60+加分项-减分项)×4%

(二)加减分细则:

1、 参加院内各类体育比赛获一、二、三名、优胜奖、参加者分别加10分,8分,6分,4分,2分;参加校级各类比赛(不包括校运动会各项比赛)获一、二、三名、优胜奖、参加者分别加12分,10分,8分,6分,4分。

2、 校运动会名次奖励,参与者加4分,第八名加5分,第七名加6分,第六名加7分,依此类推逐一加分,第一名加12分。

3、 体育活动及体育比赛的“优秀工作者”每人次加2分。

4、 本年度参加校级体育比赛的,获一等、二等、三等及优胜奖的参与者及负责人分别加16分、12分、8分、6分。

 

第六部分   思想政治表现

一、原则:本部分占综合测评总分的6%,本部分为基准分60分,加减分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分后分数不得超过100分,超过者以100分计,减分后分数不得低于0分。

计算公式:政治思想分=(60+加分项-减分项)×6%+加分项-减分项

二、加减分细则:

1、参加政治学习者(包括参加入党培训班),每人每次加2分。

2、见义勇为者,每人次加10分;拾金不昧者,好人好事者每人次加5

   分(须校级通报)。

3、党团费未交或少交者,每人每次减3分(由团总支给出名单)。

4、代表学院参加学校的各种讲座,每人每次加5分。(由各班班长给出名单)

5、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每人次加5分(由青协304am永利集团分会给出名单),获得院优秀志愿者加10分,获得校级优秀志愿者加15分,获得优秀志愿者之星加20分。

6、本年度内参与无偿献血的同学在总分上直接加1分。

 

第七部分   员工干部测评方案

 根据《304am永利集团团总支员工会干部量化考核条例》方案评定,获校级优秀员工干部加3分,优秀团干加3分,优秀团员加2分,院级优秀员工干部加2分,优秀团干加2分,优秀团员加1分。省级优秀党员、团员加4分(该分数直接在总分上加,只能按最高

奖项加分一次,不能重复加分)

 

第八部分   评优资格审定

一、    评优评先的条件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积极要求进步,具有为国家富强面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

2、模范遵守国家宪法、法规、校纪校规和宿舍管理的一切规章制度,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自觉维护社会公德,敢于同一切违法犯罪和不文明行为作斗争。

3、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生活俭朴、文明卫生。

4、学习态度端正,专业思想牢固;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业成绩优秀,有一定的独立思考能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5、积极参加劳动锻炼和各项文体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6、员工干部除达到上述条件外,还应积极参加有关部门召开的各种会议,按时完成组织上交给的各项任务,工作有创造性,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7、不得挂科(团总支员工会干部挂科不得超过一门)。

8、参与志愿活动服务、学校学院讲座等活动每学期不少于3次。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一学年内不能参加奖学金及各种单项奖的评定。

1、受警告、严重警告或以上处分者。

2、一学期内,不经请示夜不归宿达三次以上者(由宿管部给出名单)。

3、被学校或院通报批评两次以上(含两次)者。

4、在校检中,一学期内累计3次(含3次)以上评为不合格的宿舍以及在学校年度测评被选为不合格寝室的寝室成员。

 

第九部分 综合测评的程序

1、 各班在学院员工工作领导小组主持下成立以班长、团支书为负责人的综合测评小组,成员由员工干部和普通同学代表组成,人数必须是单数。占全班人数20%。

2、员工平时各项表现情况,各班委会、团支部必须在学院指导下分工负责登记,情况记载要真实、详细。并要向全班公布所记载的情况。

3 、班测评小组对本班每个同学(包括院、班干部的班评成绩)综合表现进行测评;经学院员工工作小组审查并张榜公布,听取意见,作出修订后,交院审查并张榜公布,报学工部备案。

4、团总支会在各班指定一名测评监督人员,全程监督、记录各班评定情况,如若有出现因测评引起的纷争或测评小组出现不公正测评行为,团总支有权暂停该班测评,再由学院另行安排该班测评工作。

5、 如有伪造、修改荣誉证书者,经班团委上报后取消该生本年度参评奖学金资格;如有对奖项不明白或未写明如何加分,各测评小组须及时和团总支联系。

 

注:在综合测评总分分数一样的情况下,学业成绩在班上前10%者可优先参评一等奖学金;学业成绩在班上前20%者可优先参评二等奖学金;学业成绩在班上前55%者可优先参评三等奖学金。

  

 

 

                                                                                                        304am永利集团

                                                                                                             201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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